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汉阴县荣誉市民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1-3793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7-02 11:25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阴县荣誉市民推荐工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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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鼓励和表彰对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汉阴籍人士,推进我县对外开放,强化我县影响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汉阴县荣誉市民”评选活动。现就“汉阴县荣誉市民”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对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提升我县形象和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汉阴籍人士。
      汉阴县荣誉市民候选人需在本县工作1年以上,对具有特殊贡献、特殊影响或特殊业绩的候选人,可适当放宽在本县工作年限要求。
     二、推荐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汉阴籍人士,可以推荐为汉阴县荣誉市民候选人:
      (一)在促进我县对外交往,提升汉阴形象和影响力,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我县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城乡规划、社会治理和重大技术政策、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开发利用资源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我县兴办龙头企业、引进或直接投资数额较大,或在引进重要产业、重大项目、高端人才、高新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经济效益显著的;
      (四)为发展我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无偿捐款赠物数额较大,为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本县其它方面贡献突出的。
     三、工作程序
      (一)汉阴县荣誉市民授予审核小组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服务中心。
      (二)汉阴县荣誉市民称号的推荐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授予汉阴县荣誉市民称号条件的,由相关单位书面推荐。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推荐单位应当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填写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汉阴县荣誉市民推荐表》,并报送至审核小组办公室。
      (三)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荣誉市民候选人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四)公示结束后,审核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情况形成荣誉市民建议人选,报县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县人大提出授予汉阴县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四、工作要求
      (一)荣誉市民称号是县政府授予支持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非汉阴籍人士的最高友谊奖,展示了汉阴县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对外友好交往的形象。各镇和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认真对照推荐条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推荐对象的遴选上,要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尊重个人意愿,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对被授予汉阴县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士,我县各有关单位应当为其在汉期间的工作、生活、医疗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与帮助;其被邀请参加我县组织的重大活动时,享有贵宾礼遇;享有县政府根据需要给予的其他礼遇。对获得汉阴县荣誉市民称号人士的事迹,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内容须经审核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各单位收悉通知后,应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汉阴县荣誉市民的推荐和申报工作。相关部门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汉阴县荣誉市民申报表》报送至审核小组办公室。


      附件:汉阴县荣誉市民申报表.docx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