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汉财社字〔2021〕5号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987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09:23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
根据安财社(2021)6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430.4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好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二、请按照困难群众人数及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和范围,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整体绩效目标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2021年省级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社会救助冬季取暖补助资金 |
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补助 |
社会救助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资金 |
本次下达资金合计 |
金额 |
341 |
14 |
1040.4 |
35 |
1430.4 |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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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实施年度 |
2021.1.1—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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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万元) |
资金总额 |
14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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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14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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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1、切实实施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切实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3、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4、开展流浪风险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5、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6、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7、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固工作,针对存在外出流浪乞讨风险人群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8、帮助城乡低保对象温暖过冬。 9、支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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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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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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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 |
1713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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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 |
38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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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 |
≥85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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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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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纳入监测范围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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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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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温暖过冬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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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完善救助申请家庭审核审批办法,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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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认定准确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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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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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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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
≤6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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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查明身份滞留人员返乡较上年提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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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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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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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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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