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汉财社字〔2021〕18号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1-0053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16:33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
为使我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尽快实施,根据安财社〔2020〕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补助资金232万元,专项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补助。该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地方投入,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及时兑付。同时对照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2),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落实到位。
附件:
1.2021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户参合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2020年人数 |
本次下达资金(上年80%) |
汉阴县 |
2738 |
232 |
附件2
专项资金(政策)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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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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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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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实施期限 |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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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 (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232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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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实施期总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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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扶助: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给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特别扶助:1.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按照每人每月350元、45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对60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按1000元/月的标放扶助金。2.对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 300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扶助金。三、合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参加农村合疗的,每人每年补助10元。 |
2020年、一、奖励扶助: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给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特别扶助:1.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按照每人每月350元、45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对60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按1000元/月的标放扶助金。2.对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 300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扶助金。三、合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参加农村合疗的,每人每年补助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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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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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
约27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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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扶助独生子女死伤残家庭人数 |
约122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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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农村合疗补助人数 |
约1722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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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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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底前奖励和扶助、合疗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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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
12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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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49岁以上子女伤残对象 |
42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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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49—59岁失独对象岁 |
49-59岁5400元 /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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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60岁以上失独对象岁 |
12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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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俣疗补助标准 |
1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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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
奖扶对象家庭收入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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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及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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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开始每年实施奖扶、2008年开始实施扶持制度、2007年开始实施合疗补助制度 |
每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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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