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0563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08:11 |
来源: | 县医保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8条。一是对医疗保险政策及时更新和公示;二是对参保缴费、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和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全年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其中各类新闻稿件30余篇,达到了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的目的。
202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积极推进规范建设。形成医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明确政务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制度。
(三)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网上信访等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的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高效地回应公众诉求,向群众做好医保领域政策的解释工作。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科学探讨和深入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法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和热情尚待提高,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上存在差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对各股室(中心)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或更新处理,同时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企业
机构
公益
组织
服务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