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天然富硒矿泉水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fgj-GK-2022-0003 发布日期: 2021-11-24 16:08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天然富硒矿泉水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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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凤凰绿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委托陕西中泽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天然富硒矿泉水开发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函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汉阴县城关镇三元村八组,项目占地2412平方米,新建标准化车间500平方米,附属用房100平方米,净化池150立方米,新建现代化生产线2条,购置安装生产设备25台(套),建成后可年产4.5万吨天然富硒矿泉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机械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废气。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100%湿法作业、场地建筑材料及渣土100%覆盖,主要道路100%硬化处理,未施工区域100%绿化,进出车辆100%冲洗”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并对原材料运输及堆放采取遮挡覆盖措施有效处理施工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化验室检验废气,通过大气扩散稀释。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依托于周边旱厕,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制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塑料桶清洗用水、生活污水。制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设置废水收集沉淀池进行收集,定期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塑料桶清洗用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严禁废水直排。对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制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产生设备布设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县城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运营期间固废主要为废弃水桶、桶盖、废包装材料、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滤料、检验废液、废弃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废弃水桶、桶盖、废包装材料在厂内设置集中堆放点,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再利用;反渗透膜、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石英砂滤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检验废液收集后存放于封闭容器中,放入危废暂存柜,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紫外线灯管设危废暂存柜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