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反馈第15号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1713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16:38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反馈第15号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验收销号流程,根据谁整改谁销号原则,2022年4月7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秦岭办、平梁镇政府对2021年11月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陕秦岭办函〔2021〕190号)第15号宝坤采石场问题进行县级初验,现将初验结果公示如下:
(陕秦岭办函〔2021〕190号第15号宝坤采石场问题)
销号问题 |
省秦岭办暗访反馈汉阴县宝坤采石场环保竣工验收未到位,现场环保设施不到位;正在重新搭建厂房,同时又进行开采作业,现场数十台大型机械正在施工,有多辆大型货车正在运输,现场管理混乱;石渣随意堆放,粉尘肆意飞扬,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负责。 |
完成时限 |
扬尘管控方面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违法用地问题于12月31日前完成。 |
整改目标 |
按期完成整改 |
整改措施 |
1.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每日派出专人到场核查整改进度,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对生产车间已建彩钢棚房及相关机械设备的拆迁和对占用耕地的复耕恢复工作。 2.由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负责,在安全平台和矿山道路建设及违法用地拆除整改过程中加强扬尘管控监管,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对场区地面及进出场道路洒水、清扫频次,严格控制原料堆存、物料运输等环节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3.由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负责,立即对该场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并在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和厂房迁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
整改完成情况 |
1.该采石场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4月8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2.因该采石场原扩建的生产车间及生产线违规占用耕地,县政府要求其立即对原扩建的生产车间及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并对占用的耕地进行恢复。该企业自2021年7月23日至年底,对已建成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生产车间及生产线进行迁建,并对违规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2021年12月31日上述整改要求已全面完成。 3.至2021年12月31日,该采石场新建6000㎡封闭式生产车间已竣工,采石场迁建碎石生产线仍处于停产状态,新建室内喷淋降尘设施2套,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石渣、石粉、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已采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通往主干道的运输通道可见明显洒水、清扫痕迹,未见明显积尘。 |
现场验收时间 |
2022年4月7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秦岭办、平梁镇政府对2021年11月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陕秦岭办函〔2021〕190号)第15号宝坤采石场问题进行县级初验,同意验收。 |
备注 |
牵头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时间即为完成销号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