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汉财会综字〔2022〕5号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2-0142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14:27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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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安财综〔2021〕9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9.6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功能分类科目。
二、请你局在县级资金下达40日内,按程序将经县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后附附件)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三、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和使用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扣减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奖励和行政开支,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4号)的要求,跟踪资金去向和使用情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的要求,该资金已作为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严格资金管理,切实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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