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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汉阴县采取“4567”工作法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作者:兰添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5-07 15:18
  自4月29日12时24分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以来,汉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快速行动,在5月5日,召开了镇村干部、乡村振兴包村干部都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落实该项工作,并提出了“4567”工作法,扎实推进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效果非常明显。
  “四”即提出“四个工作目标,聚集四类情况。”四个目标即:“排查不漏一户;情况不虚假一户;建立一套完整档案;建好一套长效机制”的“四个一”工作目标;聚焦四类情况:即改建的自建房;扩建的自建房;加建的自建房;改变承重结构的自建房。
  “五”即“突出五大区域,制定五类整治措施”五大区域:确定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疫情隔离场所;旅游景区五大人员密集区域。五类整治措施: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在危险尚未解除前,要落实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并及时联合职能部门确定处置方案;对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建筑应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建筑,要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要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危险房屋。
  “六”即“查准六大类隐患”一查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建设手续,是否存在违规建设行为;二查房屋是否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存在超期服役情况;三查房屋选址是否在崩塌、滑坡、水涝、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隐患区,导致存在地质灾害影响;四查房屋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变形等问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如改建图书馆、档案室、库房、健身房及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等),导致存在安全隐患;六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如擅自加层加高、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搭设构筑物、增设附属设施等情形),导致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七”即“七种措施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强化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农村违法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农村违法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二是明确责任,通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协调指导责任、配合监管责任、工作直接责任、企业法律责任,确保责任夯实到人。三是强化监督,成立3个验收组,确保“四个一”要求和“三个不允许”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四是考核奖惩,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安排的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以“谁负责任、谁享荣誉,付出多少衡量功劳大小”为原则进行考核奖惩,在县政府年初安排的城建口工作考核乡镇的100分分值中占30分(折算以后占县级综合目标考核的1.5分),通过平常工作进行负面扣分考核。五是宣传引导,通过向群众发放安全教育“一张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等,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六是严格执法。强化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镇人民政府通过加强对辖区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现、查处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坚决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七是严肃纪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排部署,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予以全县通报;存在事故隐患,或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不良影响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或腐败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快处理。
  截至目前,汉阴县共排查城乡居民自建房共8614户。下一步汉阴县将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工作督导,促使该项工作力争成为全省全市范围内的行动标杆、质量标杆和成效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