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汉环复〔2022〕7号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2-0051 发布日期: 2022-09-06 17:0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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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铭鹏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汉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平梁镇扶贫产业园,占地6000.03m2,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79%。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组成,设有碳化车间、肥料车间、混合燃气车间等。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水。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100%湿法作业、场地渣土100%覆盖,主要道路100%硬化处理,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平整施工工地,并恢复植被。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加工粉尘、秸秆气燃烧废气和堆肥发酵废气。生物质炭化破碎、烘干、搅拌粉尘和有机肥制作搅拌、破碎粉尘通过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秸秆气燃烧废气通过设置“低氮燃烧气+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堆肥发酵废气通过使用高效除臭菌剂去除发酵过程中的恶臭污染物。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临时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烟气净化系统冷却器循环用水和生活污水,烟气净化系统冷却器循环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50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搅拌机、轮碾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钢筋等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按照平梁镇政府相关要求,清运至附近砂石料生产企业作加工原料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漆、涂料桶须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运营期间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有机肥生产;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管理手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