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全县空气质量状况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2-0064 发布日期: 2021-12-29 17:14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内容概述: 2021年11月全县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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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年11月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1月,陕南地区32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00,较去年同期下降6.8%。汉阴县空气质量在全市9县4区中排名第9名,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名第16名。

  2021年11月全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78,最低为镇坪县1.49,最高为安康高新区3.56,汉阴县为3.07。优良天数全市平均为30天,除汉滨区、汉阴县、恒口示范区为29天,旬阳市为28天外,其他县区均为3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市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最低为镇坪县16微克/立方米,最高为安康高新区77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52微克/立方米,除安康高新区外,其他各县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28微克/立方米,最低为镇坪县11微克/立方米,最高为汉滨区39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34微克/立方米,除恒口示范区和汉滨区外,其他各县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二、2021年1-11月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11月,陕南地区32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74,较去年同期下降5.5%。汉阴县空气质量在全市9县4区中排名第10名,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名第16名。

  2021年1-11月全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53,最低为镇坪县1.78,最高为汉滨区3.01,汉阴县为2.75。
  优良天数全市平均为319天,最多为紫阳县329天,最少为恒口示范区301天,汉阴县为315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市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最低为镇坪县24微克/立方米,最高为安康高新区56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43微克/立方米,各县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最低为镇坪县13微克/立方米,最高为恒口示范区和汉滨区27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25微克/立方米,各县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三、2021年11月及1-11月份空气质量同期对比
  2021年11月汉阴县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对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1.9%,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标且同比下降23.5%,细颗粒物(PM2.5)达标且同比下降19.0%,二氧化硫(SO2)达标且同比下降55.6%,二氧化氮(NO2)达标且同比下降8.7%,一氧化碳(CO)达标且同比不变,臭氧(O3)达标且同比下降26.7%。
  2021年1-11月份汉阴县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对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4.1%,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标且同比下降18.9%,细颗粒物(PM2.5)达标且同比下降13.8%,二氧化硫(SO2)达标且同比下降20.0%,二氧化氮(NO2)达标且同比下降13.3%,一氧化碳(CO)达标且同比下降8.3%,臭氧(O3)达标且同比下降8.2%。
  四、工作建议
  2021年1-11月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大幅改善,改善幅度居陕南32个县(区)第一,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临近年末,针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元宵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各镇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重新确定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汉规〔2021〕003-县政府003)文件要求及职责分工,在管辖区内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宣传工作。同时,通过近期巡查发现,月河川道沿线部分镇时常出现村民焚烧秸秆、垃圾、废弃物焚烧等现象,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县级部门巡查发现的火点、火斑、冒烟等情况,将依据汉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扣减相应镇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