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rzyj/2022-0015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16 11:03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陕政土批〔2022〕709号),将汉阴县平梁镇义河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1.0787公顷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
  汉阴县平梁镇义河村。被征收土地具体面积和四址界畔以报批勘测定界图为准,地类及地上房屋、附着物数量、种类、权属等以现场核实和相关资料为准,并以此依法确定被征收人。
  二、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是汉阴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是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征收实施单位是汉阴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和汉阴县平梁镇人民政府。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标准。按照《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2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
  1.水田:52000元/亩
  2.旱平地:45000元/亩
  3.旱坡地:30000元/亩
  4.林地:15000元/亩
  5.青苗补偿费:800元/亩
  (二)地面建筑物补偿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铁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函〔2020〕104号),结合当地经济水平上浮执行。
  1.砖混结构。
  砖混一类:1200元/㎡;底框砖混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有圈梁、构造柱,室内装修,外墙贴瓷片。
  砖混二类:1100元/㎡;纯砖混结构,承重墙为24cm砖墙,现浇混凝土楼板,有圈梁、构造柱,室内装修,外墙贴瓷片。
  砖混三类:1000元/㎡;纯砖混结构,承重墙为24cm砖墙,预制水泥空心楼板,无圈梁、构造柱,室内装修,外墙粉刷。
  砖混四类:720元/㎡;除一、二、三类以外的砖混结构。
  2.砖木结构。
  砖木一类:600元/㎡;有基础圈梁;承重墙为24cm砖墙,木制楼板、屋架,室内装修,外墙粉刷。
  砖木二类:550元/㎡,除一类以外的砖木结构。
  3.钢结构活动板房及简易棚房:80元/㎡。
  (三)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阳安铁路二线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48号),结合当地经济水平上浮执行。
  (四)林木补偿标准。经济林3000元/亩;乔木林2000元/亩;疏林灌木林1000元/亩;
  确需砍伐零星树木补偿标准为:成年挂果树100元/株,初挂果树木40元/株,果树苗10元/株。其它经济树、成材树(胸径10cm及以上)30元/株;未成材树(胸径10cm以下)3元/株。
  (五)拆迁户安置。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原则统筹安置,安置地点由平梁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划,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办法进行。
  1.拆迁户过渡费(含迁出、回迁搬家费)每户一次性补偿6000元,由拆迁户自行解决临时过渡房,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奖励费为20000元/户。
  2.拆迁户安置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用地,由镇政府按本征地标准实行统一征地,统一规划安置。
  3.分散安置:(1)找宅基地自建安置的农户,自己负责三通一平,应符合城镇规划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一次性补助4万元;(2)自愿到集镇(镇政府集中安置的除外)或进县城居住安置的农户,一次性补助4万元。
  4.拆迁户办理安置建房手续,由所在村集中统一办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程序,从快审批,凡属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免收。
  (六)社会保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汉阴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汉政办发〔2018〕17号)执行(对应的新文件出台后按新文件执行)。
  (七)涉及到征地拆迁中本公告未明确的事项,由汉阴县人民政府授权平梁镇人民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
  (八)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意愿,采取货币补偿和本公告确定的合法安置方式。
  (九)违法违章建筑及构筑物:公告发布后抢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四、实施安排
  请汉阴县平梁镇义河村被征收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资料,到平梁镇人民政府及义河村委会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房屋交付给平梁镇人民政府及义河村委会。
  五、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