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汉政服发〔2022〕26号

索引号: xzfgzbmspj-GK-2022-0043 发布日期: 2022-08-25 10:31
来源: 县行政审批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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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24日



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动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经济稳增长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外,一律按照“先照后证”原则进行登记,为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赋予市场主体资格和从事一般事项经营资格。
  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实行申报承诺制,无需提交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简化登记材料,降低登记准入门槛,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
  (二)做好企业登记和注销各项工作。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在线填报,推行微信办照、“全程网办”,实现企业开办不见面审批;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并已完税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拟注销公告20日届满且无异议的,可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办理简易注销。
  (三)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疫情原因致使企业公示期满后未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由企业写明原因后给予1个月的延期。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同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
  (四)积极实行新审批模式。依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对各项“容缺受理”许可事项的要素进行再梳理,对复工复产企业和重大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实行“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模式,助力县域经济稳步发展。
  (五)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监管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汉阴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汉阴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明确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6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活动。
  (六)常态化开展“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指导督促政务大厅各进驻部门查找办事难点、堵点,解决实际问题、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七)持续推进帮办代办“春风服务”行动。做好全县7个重点产业项目、3个归雁经济项目、3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对一”帮办代办工作,定期开展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八)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的工作要求,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梳理,以服务事项标准化为核心,搭建以标准化服务为支持的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的高效服务框架,推进流程无差别、办事同标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好”,让企业和群众一次性“办成一件事”,节省时间成本。
  (九)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大力推广“安新办”和陕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实现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通过委托收件、代为受理、初步审核、帮办代办等方式,将更多民生简易事项下放镇村就近受(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更多事项在基层“能办尽办”“网办快办”。
  (十)高效办理营商环境类工单。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前端作用,通过专单记录、专案办理、专项确保营商环境类工单规范办理,定期分析汇总工单办理情况,及时回访企业群众满意度,针对堵点难点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督促抓好落实,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