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汉江干流(陕西段)自然资源 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4807 | 发布日期: | 2022-09-17 15:34 |
来源: | 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汉江干流(陕西段)自然资源 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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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汉江干流(陕西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汉江干流(陕西段)河湖划界成果为基础,结合提防、水域岸线预划登记单元范围,预划1个登记单元,为汉江干流(陕西段)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和安康市白河县、汉滨区、汉阴县、岚皋县、石泉县、旬阳县、紫阳县,共14个区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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