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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县财政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鹏 签发日期 2022-08-11 发布日期 2022-08-12 类别 A
正文   徐家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富硒产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
回复   近年来,我县依托独特的气候环境、地理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富硒产业。自2020年以来,我县分别从涉农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国际农发基金及县本级预算等渠道,安排项目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全县富硒产业龙头企业设备改造提升、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富硒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品牌打造以及茶叶、蚕桑、猕猴桃三大富硒产业发展。通过政策激励、项目扶持、技术帮扶等措施,全县已培育现代农业园区115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9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74家,培育家庭农场909家,带动农户同家庭农场、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全产业链带农益农作用,资金使用效益显著。
  针对你们提出的“将汉阴富硒产业发展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预算专项经费不少于300万元”的建议。由于我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县本级财力十分有限,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许多领域均无法全额保障。为切实做大做强我县富硒产业,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支持:将富硒产业工作经费纳入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富硒办)申报上级专项资金,将富硒产业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多措并举,争取更多项目纳入2023年及以后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安排整合涉农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国际农发基金等项目资金,以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