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函
名称 | 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公安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田波 | 签发日期 | 2022-07-08 | 发布日期 | 2022-07-09 | 类别 | A |
正文 | 王侠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汉阴县城南开发区永安路北段学校集中路段设立警务室的提案》。 | ||||||
回复 |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针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迅速组织治安大队、城关、城郊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提出警务室建设方案并立即落实。一是确定由城郊派出所在县职教中心门外设立长乐社区警务室,加挂校园警务室标识牌。二是由城郊派出所配备1名民警和1名辅警驻点开展工作,健全警务室工作台账。三是在警务室设立教育室,由社区民警、职教中心和实验小学的政教主任、负责安全的校领导组成,对部分违反校规和轻微违法的学生采取训诫或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四是协调城区交警中队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到该路段开展交通执勤,维护校园上学、放学周边交通秩序。五是由城郊派出所加强对职教中心、实验小学、第三幼儿园等3所学校内部的安全防范指导,督促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危害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六是加强与职教中心、实验小学的沟通协调,由该两所学校出资聘请2名保安人员常驻警务室值守,由社区民警负责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业务指导,更好发挥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作用。七是积极协同教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联合执法,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查处各类涉校案件,保障校园周边安全和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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