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汉财农〔2022〕110号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2-0556 发布日期: 2022-10-21 09:07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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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长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公告单位:汉阴县财政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47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的通知(汉乡振发〔2022〕33号),现将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352.1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1、附表2),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5生产发展、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99其他支出”功能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352.14万元,包含前期已以汉财农〔2022〕2号、汉财农〔2022〕36号、汉财农〔2022〕63号、汉财农〔2022〕67号、汉财农〔2022〕69号下达资金29986万元。本次剔除3770万元(乡村振兴局250万元,农业农村局3520万元),新增下达资金4136.14万元,其中:县级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新增3996.14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新增资金3800万元,县农业园区新增资金100万元,县人社局新增资金46.14万元,县林业局新增资金50万元),镇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新增140万元(涧池镇新增资金30万元,铁佛寺镇新增资金110万元)(具体资金调整分配情况详见附表3)。本次下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期效益、资金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级次与之前下达资金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文件下达为准。请根据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及时更新完善资金管理台账和“三级两账”系统,确保资金管理台账和“三级两账”系统数据与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完全一致。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汉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汉财字〔2022〕249号)、《汉阴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21〕88号)和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的通知(汉乡振发〔2022〕33号)等文件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及时分配下达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做好项目资金台账的调整更新完善。二是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各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谁管项目、谁公告公示,谁使用资金、谁公告公示”的原则,按规定的公告公示方式、内容、时限和次数,落实好公示公告要求。公示公告渠道要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三是加强整合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滞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加快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擅自变更项目计划内容、变更实施地点、超投资标准。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项目或资金的,必须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四是加快衔接及整合资金报账支付进度,及时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控,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填报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六是强化资产管理。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做好资产确权、移交、转固、管护等环节,确保资产不被闲置,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附件:汉财农(2022)110号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附件



  汉阴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