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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县教体科技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吴路平 签发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1 类别 A
正文

沈红艳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的建议》。

回复
  1.关于“设立民办园专项资金”的建议。近年来,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全县民办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办学规范、质量较高、面向大众的优质民办学校,长兴学校于2017年被命名为省级标准化高中,部分民办园被评为“市级示范园”,民办学校的办学信誉度得到较大提升。近年来县财政为民办学校落实各项补贴3000余万元,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据了解,近几年农业银行开通“教育e贷”业务,贷款政策灵活实惠,很多民办园都办理了此项贷款。
  2.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建议。县教体科技局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每学期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细致的教育教学督查,九个督查组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班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反馈与通报;每学年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运用于绩效工资考核;每年度对全县民办园开展年检工作,并将年检结果反馈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等。同时不定时对幼儿园开展保教常规、卫生保健、校园安全、疫情防控等专项检查。通过教育教学督查、年度考核、年检、专项检查等工作,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队伍建设、后勤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有2所幼儿园被命名为“陕西省示范幼儿园”、11所幼儿园被命名为“安康市示范幼儿园”,14所幼儿园创建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关于“民办园收费”的建议。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2021〕178号)“幼儿园收费项目由省级管理,收费项目有五项: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含餐点)、体检费、保险费。其中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财政、发改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标准。伙食费(含餐点)为服务性收费;体检费和保险费为代收费。”“第八条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按管辖权限,抄送当地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我县民办园收费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