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办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办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超 | 签发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类别 | A |
正文 | 吴大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议》。 | ||||||
回复 |
1.针对你们提出的第一个建议,我县已结合当地发展特色,因地制宜推动主导发展产业,并于2021年10月制定《汉阴县“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明确我县要做大做强富硒粮油、茶、蚕桑、干鲜果、蔬菜、山林经济等优势产业,巩固提升魔芋、猕猴桃、中药材、食用菌、生猪、渔业等特色产业,并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富硒农业全产业链开发为重点,依托种养殖基础,大力开展富硒农产品、食品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 2.针对你们提出的第二个建议,我县每年度均投放大量产业园项目管护资金用于园区的管护提升,力求产业园区产生效益,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关注已建好园区的管护提升工作,确保已有产业提质增效。 3.针对你们提出的第三个建议,我县已在2021年10月制定《汉阴县“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以完善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 4.针对你们提出的第四个建议,我县前期已制定《汉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汉财农字〔2021〕17号)、《关于印发<汉阴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88号),并严格遵守《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乡振发〔2021〕15号),进一步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