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函
名称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张珍珠 | 签发日期 | 2022-07-10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类别 | A |
正文 | 石良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恢复凤凰广场音乐喷泉设施的提案》。 | ||||||
回复 |
汉阴城南凤凰广场音乐喷泉自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逐渐成为了广大市民茶余饭后集休闲憩息、文化娱乐、运动健身为一体的城市靓丽风景。但由于其建成使用至今已十余年时间,内部电气线路等设备设施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因此已不能正常使用。因财政预算城市维护费紧张,资金困难暂时难以修复,针对石良等委员对广场音乐喷泉进行修复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将专题向县政府报告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争尽早对城南凤凰广场音乐喷泉进行重建或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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