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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函

名称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函
办理部门 县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珍珠 签发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9 类别 A
正文
  李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市政统一管理合理利用亮化工程的提案》。
回复

  县城住宅小区由建筑企业建设完成后,根据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小区亮化设施完善、维护管理是由该小区开发商及物业部门负责,且小区内亮化用电线路不具备接入市政用电的实施条件。

  县城路灯管理为智能时控系统自动管理,我单位每年会根据季节和昼夜长短的变更,市政工作人员会多次调整路灯开关时间,现阶段城区路灯照明时间为晚20点至次日凌晨5点30分,并且我单位已根据近期日出时间对路灯照明时间,分区域逐步进行调控,在日常市政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市政路灯照明时间不合理,我单位会及时安排市政路灯维修工作人员对该处路灯时控系统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