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索引号: xzfgzbmjtkjj-GK-2023-0103 发布日期: 2023-07-18 17:11
来源: 县教体科技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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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以前出生〕和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政策

  1.小学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采取登记入学,根据划定学区和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根据城区学校空缺学位和招生顺序依次确定。

  2.初中坚持对口直升、免试入学原则。城区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住房、就业经营的招生顺序依次确定。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代表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汉工作的外籍人员和苏陕协作来汉人才的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严格按照国、省、市、县文件规定的条件范围、优抚对象以及优抚标准和程序执行。

  4.民办学校招生。汉阴县2023年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格的学校为安康长兴学校。依据公民同招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

 三、招生计划

  按照国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含55人)的规定。根据城区中小学校校舍条件和师资情况,本着教育资源最大化原则,确定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1.

  四、学区划分

  1.城区小学阶段学区划分见附件2-1;

  2.城区初中阶段学区划分见附件2-2.

  五、入学条件

  1.城区户籍子女

  (1)常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城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挂靠户:适龄儿童少年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城区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者。

  (3)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城区同一户籍但无房产证者。

  2.房产户子女及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1)房产户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入住并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等。

  (2)易地扶贫搬迁户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者。

  3.经营及就业随迁人员子女

  经营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经商,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者;就业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一年以上者。

  六、提交材料

  1.城区户籍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房产证原件(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籍在城区内且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产户子女及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无城区户籍但有城区住房):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原件和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产证持有人与少年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上),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和至少3个月缴纳的水电费票据;

  3.经营就业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经营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和《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原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就业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满一年以上)原件和近6个月的工资证明(工资表)及银行流水证明。

  七、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2023年7月18日至7月31日在“汉阴县人民政府、汉阴教育”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通告,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流程等信息。

  2.入学登记。城区学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请于202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

  3.材料审核。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邀请家长代表、县纪委监委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审核、监督工作;

  4.结果公示。对审核通过的招生结果予以公示,不少于3天;

  5.新生入学。按照招生结果有序组织新生入学。

  八、注意事项

  1.家长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并追究信息造假责任。

  2.登记学位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如学区范围内生源超出学校接纳能力,县教体科技局将依据生源类别、学位情况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至教育集团成员校或附近学位有富余的学校,如若附近学校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指定学校。

  3.加强宣传引导,城区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招生政策及实施办法,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招生入学监督电话:0915—5212936




  附件1

  汉阴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校

校区

办学性质

招生计划

备注

汉阴县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校本部

公办

860

其中校本部660人

东校区

公办

275

 

实验中学

 

公办

770

 

城关一小教育集团

校本部

公办

440

 

五一校区

公办

55

 

月河校区

公办

55

 

长窖校区

公办

55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校本部

公办

330

 

杨家坝校区

公办

55

 

太平校区

公办

55

 

三坪校区

公办

55

 

凤台小学教育集团

校本部

公办

330

 

三元校区

公办

55

 

草桥校区

公办

55

 

恒大小学

 

公办

220

 

安康长兴学校

小学

民办

40

按汉发改函字〔2020〕150号批复收费标准执行

初中

民办

620


  附件2-1

  汉阴县2023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招生范围

城关一小教育集团校本部

城关镇北街社区、西街社区、南街社区、东南村、果园村、龙岭村(原铁佛路口以东区域);城南双八路以东、长乐路沿河滨路以南、凤凰大道沿线以北、福兴街以西区域内的商住小区、安置点等;双星村一组、二组(原户籍居民居住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本部

双星村三至九组(原户籍居民居住区);城南凤凰大道以北、双八路沿长乐路以西、月河以南区域内的商住小区;汉铁路沿北城街、老汉白公路及西大桥以西、月河以北区域内的商住小区、保障房小区等;前进村、龙岭村(原铁佛路口以西)、太平村一组和二组、杨家坝村一组和十二组(原户籍居民居住区)

凤台小学教育集团校本部

城关镇中堰村(原户籍居民居住区);城南疾控中心以东,凤凰大道沿线以南含双星村、中堰村区域的商住小区及单位家属楼月河沿线以南、凤凰大道沿线以北、老东大桥及进站路沿线以西、福兴街以东区域内商住小区、安置点

恒大小学

城关镇解放村(原户籍居民居住区):城关镇花扒村(原户籍居民居住区):东大桥沿线进站路以东,月河两岸沿线含中堰村、花扒村、解放村境内新建的商品房小区


  附件2-2

  汉阴县2023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学校

对口小学

汉阴县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校本部

城关一小、凤台小学,恒大小学、

观音河镇辖区小学、麒麟小学

东校区

月河小学、长窖小学、五一小学、

草桥小学、双河口镇辖区小学

实验中学

实验小学、中坝小学、太平小学、

杨家坝小学,三坪小学、三元小学

涧池初级中学

涧池镇辖区小学

蒲溪初级中学

蒲溪镇、双乳镇辖区小学

平梁初级中学

平梁镇辖区小学、酒店小学、沙河小学

铁佛初级中学

铁佛镇辖区小学

漩涡初级中学

漩涡镇辖区小学

汉阳初级中学

汉阳镇辖区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