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340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函〔2023〕29 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25 15:46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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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汉阴县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 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 号) 《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 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服 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75 号)《安康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 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 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2〕168 号),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 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 务的重要指示和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 管的原则,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 将多个相互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 实现 “ 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 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2025 年 底前,全县 “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 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 “一件事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
( 一)建立推进机制。成立汉阴县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 改革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部 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参照县上做法, 建立相应机制。
( 二)细化工作方案。按照 “一事一组”原则,县级各牵头部 门分别成立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组长,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和其他配合单位参加。各推进小组依据市级方案制定 “每件 事”的县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实现方式和工作要求。
(三)改进业务流程。 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 目标,对“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 行梳理,理清串并联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 “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实现 “ 多表合一、一表申请”“ 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
(四)加强系统支撑。加大对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县级自建 业务系统的打通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 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 “ 一件事一次办”事 项办理业务流程,细化技术对接方案,实现流程交互、数据实时流转,形成通过 “ 一件事联办系统”统一收件、分发,各业务经办系统串并联办理的业务流转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相同材料免提交, 最大程度精简填报材料。
(五)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PC 端、移动端等办事渠道设置 “ 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县政务服务中 心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 “ 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线 上 “一端受理”、线下 “ 一窗受理”。优化整合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政务专递送达等灵活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及早送达申请 人。同时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 “一端出件”。
三、任务分工
( 一)牵头部门。负责本部门牵头的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 革工作筹划与组织实施,并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和办理要 素,形成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从行业条线加强对各地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2023 年 7 月 1 日前 在线上线下渠道正式发布。县级部门统筹全县业务,涉及的 “ 一 件事一次办”相关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后,统一向全县提供服务。
(二)配合部门。 在牵头部门统筹下,负责 “ 一件事一次办” 推进过程中涉及本部门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流程优化、系统改造 和数据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办事指南细化工作。督促本行业县级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本县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地及应用,根据县级各推进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 办事指南,结合本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际,按期推进改革任 务。做好本地平台 “ 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专栏和线下综合受理窗 口设置, 改造完善以往自行推出的联办事项,形成符合要求的本地特色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
(四)县政府信息中心。依托我县数字政府体系架构,统筹各 相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 “ 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接、数据流转和电子证照汇聚。指导督促我县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系统对接。
四、组织保障
(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 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任务的责 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先进、查补短板,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 把政务服务 “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作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县职转办)负责统筹推 进全县政务服务 “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同, 配合部门分解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县行政审批局要落实大厅窗口设置, 按期推进改革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压茬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开 展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 政务热线、电话满 意度调查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 加强对各部门 “ 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成效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 “ 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 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附件: “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高校 毕业 生就 业公 共服 务 |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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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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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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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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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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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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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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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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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落户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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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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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手 房转 移登 记及 水电 气联 动过 户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县自然 资源局 |
县住建局 |
水表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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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表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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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过户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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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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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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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房 即 交证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县自然 资源局 |
县住建局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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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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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4 |
新生 儿 出生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县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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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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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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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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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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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 开办 |
企业设立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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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备案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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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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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用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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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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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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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 简易 注销 |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税务局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注销 登记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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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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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失业保险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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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注销登记(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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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育保险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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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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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7 |
企业 准营 (以 餐饮 店为 例) |
食品经营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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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县建筑 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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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 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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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员工 录用 |
就业登记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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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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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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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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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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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县住建局 |
|||
9 |
涉企 不动 产登 记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县自然 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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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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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灵活 就业 |
就业登记 |
县人社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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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县医保局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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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民 婚育 |
内地居民婚育登记 |
县民政局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县公安局 |
|||
户口迁移 |
||||
生育登记 |
县卫健局 |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2 |
扶残 助困 |
残疾人证办理 |
县民政局 |
县残联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资格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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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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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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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军人 退役 |
退役报到 |
县退役军 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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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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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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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登记 |
县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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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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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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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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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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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 助金的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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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 职工 退休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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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县住建局 |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5 |
公民 身后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县民政局 |
县卫健局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县公安局 |
|||
出具火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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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 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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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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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待遇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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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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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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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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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企业 变更 |
营业执照变更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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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变更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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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变更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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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变更 |
县内各银 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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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程 建设 竣工 联合 验收 |
规划条件核实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 源局 |
消防、人防、园林、绿化、质量防 卫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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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验收 |
国网汉阴 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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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报装验收 |
电信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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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县行政审 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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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水电 气报 装 |
用水报装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水利局 |
用电报装 |
国网汉阴 供电公司 |
|||
用气报装 |
县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