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腾退后补助加快兑付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宅基地腾退后补助加快兑付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徐世平 | 签发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类别 | C |
正文 |
刘康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宅基地腾退后补助加快兑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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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2019年,为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126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印发非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汉政办发〔2019〕33号)。补助标准为:附属房屋按占地面积30元/㎡进行补助;土木结构房屋按占地面积50元/㎡进行补助;砖混结构房屋按占地面积70元/㎡进行补助。旧宅面积和类型以各镇核定旧房面积和类型为准,奖补资金由我局统一拨付到镇后由镇财政拨付到户。我县共实施四批旧宅腾退项目,除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项目按照人均1万元奖补外,其他三批均按照此办法进行奖补。 依据我局印发的 《关于印发旧宅腾退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汉自然资发﹝2019﹞60号)精神,农户腾退奖补资金从县财政预算、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中安排。因近年来县财政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投入巨大,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均由县财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目前奖补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为解决群众腾退奖补资金事宜,县政府高度重视,拟定了分批兑付的方式逐步解决。截至目前,2018年实施的第一批陕南移民搬迁旧宅腾退项目,我局已按照50%比例拨付各镇“3、5、7”奖补资金共计1825万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项目奖补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2019年实施的D级危改旧宅腾退项目奖补资金我局已联合县住建局按照80%比例拨付各镇“3、5、7”奖补资金共计710.00万元;2020年实施的第三批旧宅腾退项目奖补资金目前暂未兑付。下一步,我局继续把解决群众旧宅腾退奖补资金作为首要任务,协调财政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力争腾退奖补资金力度早日兑付到位。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