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函(汉河长办函〔2023〕34号)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GK-2023-0055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15:33 |
来源: | 汉阴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函(汉河长办函〔2023〕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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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双乳镇:
我办在近期河道巡查过程中,陆续发现月河河道随处可见放牧的问题,该问题在2021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驻安康督察局已反馈交办。2021年1月以来,各镇镇村河长,护河员加大了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对河道内放牧现象进行了劝阻,也设立了禁止放牧警示标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近期该问题出现反弹,月河主河道依然存在放牧现象,近期省生态环境厅驻安康督察局将到我县开展中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核查。请各镇全面压实基层河湖长责任制,切实增强镇、村河湖长和护河员履职尽责,进一步对月河河道放牧现象多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放牧现象进行劝阻、劝离,对新发现的放牧点位设立禁止放牧标识,杜绝月河主河道放牧现象。请各镇于10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河长办、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汉阴分局。
汉阴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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