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生儿父母的一封信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3-5007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15:10 |
来源: | 县医保局 | ||
内容概述: | 致新生儿父母的一封信 |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恭喜您的家庭又迎来一位新成员,孩子是父母的宝贝,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孩子健康成长是所有父母的心愿。为了助力孩子健康成长,汉阴县医疗保障局友情提醒您及时为您的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您的孩子多一份医疗保障。
一、新生儿参保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新生儿缴费标准
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
三、新生儿缴费流程
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陕西税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方式缴费,也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手机银行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方式缴费。
四、新生儿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在参保年度内,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保待遇。
五、在参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汉阴县医疗保障局或各镇医疗保障服务站联系。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 |
0915-5271012 |
城关镇医保服务站 |
0915-5210625 |
涧池镇医保服务站 |
18700529294 |
平梁镇医保服务站 |
0915-5511029 |
蒲溪镇医保服务站 |
0915-5410359 |
双乳镇医保服务站 |
18909159449 |
漩涡镇医保服务站 |
15353350488 |
汉阳镇医保服务站 |
18590931318 |
铁佛寺镇医保服务站 |
0915-5490276 |
双河口镇医保服务站 |
0915-5460892 |
观音河镇医保服务站 |
1776473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