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5234 发布日期: 2023-12-18 14:51
来源: 县卫健局
内容概述: 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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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对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尤其是对即将年满70岁的老人,及时宣传政策,通知老人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年满70周岁时及时提交高龄补贴申请,可以向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交纸质申请,也可以通过关注手机“三秦宝”微信公众号,进行高龄补贴申报。

  一、规范发放流程

  (一)发放范围

  凡具有汉阴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二)发放标准

  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三)申报流程

  1.现场申请: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各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各村(居)委会或本人(受托人)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看原件收复印件)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把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出具经常居住地村(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审定后,应在县卫健局及镇、村分别留存备案。

  2.手机申请:高龄老人需要申请高龄补贴的对象,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关注“三秦宝”微信公众号,在“三秦宝”服务模块进行生活保健补贴申请,按照提示要求提供证件照片,现场拍照,进行申请。各镇系统操作员至少每周登录系统一次,处理审核系统申请和反馈办理名单给村(居)委会。

  (四)发放流程

  高龄补贴的发放,按人逐月发放。按照个人申请,各村调查核实公示,各镇政府审核,县卫健局审批,实行三级把关、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发放。各镇每月10日前对本辖区享受高龄补贴对象进行审核、系统录入,并将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包含新增对象名册、变更名册、死亡名册)审核汇总后报县卫健局老龄健康股,卫健局每月20日前将全县享受高龄补贴的对象名册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核,经财政局审核后,确定当月高龄补贴发放名册。各镇按照确定后的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进行财政“一卡通”系统录入打卡发放到人。

  (五)规范管理

  高龄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要在每月确保进出(新增、迁入对象增加,死亡、迁出对象退出)合理有序,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高龄老人户籍跨县(市)迁移的,应在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办理高龄补贴发放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高龄老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如果失联,高龄补贴暂停发放。各镇每月更新《陕西省老龄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及时将新增、变更、死亡注销等信息在系统中进行维护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