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关于评选2023年度“四个城市”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5359 发布日期: 2023-12-27 10:14
来源: 县住建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关于评选2023年度“四个城市”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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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汉阴县委宣传部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评选汉阴县2023年度“四个城市”

  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四个城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和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四个城市”十大功臣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1〕78号)及《汉阴县2023年度“四个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办发〔2023〕10号)精神,现就评选2023年度“四个城市”建设先进工作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及范围

  (一)干净城市:评选先进工作者3名。其中,保洁公司环卫工人1名,重点成员单位1名,县直部门单位1名。

  (二)畅通城市:评选先进工作者3名。其中,公安交警1名,综合协调部门1名,县直部门单位1名。

  (三)宜居城市:评选先进工作者2名。其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单位1名,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单位1名。

  (四)文化城市:评选先进工作者2名。其中,各镇(包括居民)1名,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单位1名。

  “干净城市”“畅通城市”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宜居城市”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县创建办牵头负责,“文化城市”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评选标准

  (一)干净城市

  1.保洁公司环卫工人:带头维护“干净城市”事迹突出;主动与损害城市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事迹明显;爱岗敬业,负责的作业面成为示范和标杆;主动宣传和参与“垃圾不落地·汉阴更美丽”文明倡议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重点成员单位干部:积极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且效果明显,机关和包联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四自一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县卫生检查通报中责任区始终保持优秀等次;“垃圾不落地·汉阴更美丽”文明倡议活动事迹典型,主动与损害城市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

  3.县直部门单位干部:机关和包联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认真落实门前“四自一包”责任制,门前、庭院干净卫生;主动宣传和参与“垃圾不落地·汉阴更美丽”文明倡议活动且成效明显。

  (二)畅通城市

  1.公安交警:严格、文明、规范、高效执法,对乱停乱放车辆及时处罚、处理;积极配合停车收费公司处理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负责的片区交通畅通、管理规范,无乱停乱放行为,群众满意度高。

  2.综合协调部门干部:统筹安排,协调解难,督促检查,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影响城市畅通的违章行为敢于管理;对畅通城市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施行效果明显。

  (三)宜居城市

  1.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单位干部:高标准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工作任务,带动示范作用明显;为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做出突出贡献、事迹典型。

  2.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单位干部:高标准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巩固提升工作任务,带动示范作用明显;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做出突出贡献、事迹典型。

  (四)文化城市

  1.各镇(包括居民):按照职能分工,高标准完成省级文明县城巩固提升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与文明实践系列活动,成效明显、事迹突出。积极参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示范引领效果明显;积极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文明,主动参与文明实践系列活动,积极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2.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单位干部:按照职能分工,高标准完成省级文明县城巩固提升工作任务;按要求参与“垃圾不落地·汉阴更美丽”“保护母亲河”“车让人·人守规”志愿服务活动,群众认可,满意度高;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文明,积极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积极参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示范引领效果明显。

  三、存在下列情况者,不能被推荐

  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市管、税务部门责任追究的;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推荐(2023年12月25日前):各镇各部门确定推荐候选人后,报送“四个城市”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和不少于1000字先进事迹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含小2寸红底证件照,纸质和电子版各1张),于12月25日前统一报送县创建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初步审核及现场考核(2023年12月31日前):县创建办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召开初步审核会议,并抽调专人到各单位、现场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等部门意见。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2024年1月5前):由县创建办、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拟定初步人选,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网络投票及公示(2024年1月22日前):县创建办将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候选人名单,交由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反馈至县创建办。

  (五)综合审评(2024年1月底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邀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分管领导、“四个城市”建设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纪委监察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综合审评会议,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打分。

  (六)评审打分(2024年2月8日前):由县创建办根据“四个城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所在单位及个人工作实绩;按照各行业尽可能兼顾原则进行评审打分。最终按照上述流程汇总出候选人总得分,书面上报县领导小组审定。

  (七)专题会议审定(2024年2月底前):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评选人员名单。最后提请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审定。

  (八)表彰: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五、表彰方式

  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评选先进工作者是推进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以一线工作人员为主。“干净城市”“畅通城市”“宜居城市”“文化城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员互不重复。

  2.加强宣传,精准环节。要充分征求所在单位或所在镇意见,切实保证推荐候选人的德行素质。要广泛发动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推我县“四个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黄泓

  电话:5210887

  邮箱:3027558528@qq.com

  汉阴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汉阴县委宣传部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