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汉阴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5873 发布日期: 2023-11-18 17:32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内容概述: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汉阴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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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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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11月16日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乡村生态振兴战略部署,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陕西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陕环土壤函〔2023〕12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分批分类推进县域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护水平,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围绕我县“聚焦锦绣汉阴建设,全面推进“5775”战略”建设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编制形成《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问题导向,分类整治;突出重点,分批整改;严格销号、注重实效。

      (二)工作目标:2023年12月底前,全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60%以上;2024年12月底前,全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75%以上;2025年12月底前,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1、建立监管台账,编制整治方案。2、分年度整治提升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汉阴县2023年镇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台账》所列14个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任务;2024、2025年度整治任务:完成《汉阴县2024—2025年镇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台账》(附件3)所列11个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任务。分批稳步推进、规范整治技术。3、严格验收销号程序和标准。整治工作完成后各镇按照“一站一档”建立健全整治提升档案,向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提出验收申请。4、加强运行成效监管,健全设施运维机制,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四)保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主要领导和各镇镇长组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治提升工作;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农村环境整治、卫生厕所改造、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落实整治经费;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督帮机制,开展督导检查和暗访,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配套政策,加快落实设施用电优惠和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需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