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关于《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6281 发布日期: 2023-04-28 14:31
来源: 县发改局
内容概述: 县发改局关于《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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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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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汉阴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阴县支行发布的《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修订过程

      近年来,国务院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中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地方储备粮管理新政策措施,实行了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贯彻粮食流通法规、保持政策衔接、完善县级储备粮管理措施,有必要对2019年7月23日县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修订印发的《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时修订。2022年10月县发改局研究起草《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汉阴县县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年11月致函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粮储公司等单位征求两个管理办法的意见,收到回复后,对草案进行了修改。2023年3月9日,县发改局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2023年4月县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对两个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经集体决定并报县政府(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于2024年4月26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共10章60条。对县级储备粮的性质、管理责任、管理原则、储备计划、粮食收储、轮换、动用、费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是:

      县级储备粮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原粮。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管理,由政府储备直属企业承储,以储存年限为参考,以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为依据组织轮换。按照县级粮食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决定动用。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由农发行解决,实行贷款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和贷款利息由县财政补贴。

      这次修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1.考虑原粮与成品粮在储存性能、轮换周期、实际承储情况等方面差异,参照省、市做法,同时制定了《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

      2.按照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储备直属企业职责,相应取消有关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规定。

      3.增加和调整动用机制、轮换费用拨付方式、节粮减损、绿色仓储技术应用、信息化、信用监管、问责机制、绩效管理等规定。

      4.删除“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等不符合当前法规制度体系的表述。

      5.根据内容变动情况,调整章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