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务要闻>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检察职能 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检察 发布时间:2024-05-06 09:38

  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牢记“国之大者”,常态长效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打好秦岭保护攻坚战

  积极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紧盯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突出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针对县域内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情形,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推动县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护好月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确保汉江“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同时深耕数字检察工作,构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管模型,精准排查出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线索。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0余万元,有效助力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切实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健全常态化保护机制

  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效能,以法治力量筑牢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先后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助和技术支持等方式,不断优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检察部门专门化建设,设立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办案团队,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质效。同时以生态检察品牌为引领,建设集“生态新宣传+绿色新矫正+生态新修复+未检新实践+文旅新乡村”五大功能融合一体的“五新”生态检察示范区,积极构筑“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四大检察综合一体能动履职。


  凝聚保护合力,共建秦岭保护共同体

  紧紧围绕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重点工作,聘请19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办案41件,为生态环境案件违法事实认定、环境损害生态修复等提供专业支撑。招募2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提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效线索、参与公开听证、评估认定等方式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14件,推进公益诉讼案件高质效办理。借助“外脑”智慧和志愿者的“眼睛”,初步构建了“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模式。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三微一端”等平台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先后开展警示教育、补植复绿、法治宣传等活动百余次,以能动履职促人人争当“秦岭卫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