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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减少小学综合考试科目缓解教师与学生考试焦虑的提案

名称 关于减少小学综合考试科目缓解教师与学生考试焦虑的提案
办理部门 县教体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吴路平 签发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2024-07-22 类别 A
正文
       况海艳等2位委员:关于减少小学综合考试科目缓解教师与学生考试焦虑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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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考试次数稳步压减。要求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按照要求,县域内小学3-6年级一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一学期一次期末考试,期中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县教体局已出台《汉阴县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指导意见的通知》(汉教体科发〔2024〕70号),各校积极探索综合评价模式,以降低学生作业考试压力、提升学生学习兴趣为目标积极开展一、二年级无纸笔测试改革。

二是考试科目符合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目前,我县期末检测科目为8门,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属于国家义务教育学科课程,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不断优化音体美学科检测办法,道法与科学科目从本学期期末开始将采取开卷考试形式,切实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缓解学生的考试焦虑。

三是教学评价科学实施。各校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强化过程性评价,推动“教一学一评”一体化设计,让评价活动成为教学的有机部分,以评促学促教。鼓励教师采用课堂观察、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倡导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评价。不断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精准实施过程性评价。教师通过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思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切实做到应教尽教,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四是综合评价不断加强。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为契机,不断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印发《汉阴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评价要点》(汉教体科发〔2024〕54号),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做出详细的评价要点。坚持常态化实施,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完善“五育”并举学生评价体系,整合、拓展评价平台和资源,切实加强实证材料积累和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同时,印发《汉阴县教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汉教体科党发〔2024〕18号),坚持学校为评价主体,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等原则,从师德师风、立德树人、教学教研、满意度维度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有效缓解教师考试焦虑。

五是考试结果合理运用。正在全力推行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度,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与升学挂钩。学校运用好考试结果,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切实改进课堂教学,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六是招生入学严格管理。从2023年秋季开始实行阳光招生,要求各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系列举措,持续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健全高效优质的考试管理机制、确保考试安排科学化、合理化,不断提升命题质量、优化日常教学评价,使考试功能得到正确发挥、评价结果得到正确运用,真正做到为师生“减负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