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公共标识、楼、堂、馆、所匾牌规范书写的建议
名称 | 关于我县公共标识、楼、堂、馆、所匾牌规范书写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石良 | 签发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类别 | A |
正文 | 赵立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县公共标识、楼、堂、馆、所匾牌规范书写的建议》。 | ||||||
回复 |
2017年机构改革,为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办理等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我局承担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但为了使商铺、民俗馆等地的牌匾规范化书写,体现出我县的“陕西省书法之乡”的精神面貌和硬实力,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统筹协调,一是与行政审批局、文联进行沟通,拟在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窗口设立提示、建议标识,贯宣我县的人文历史,建议开办者在制作牌匾的时候统一由县书法家协会进行书写,为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二是加大对广告公司的宣传引导,在市场主体开办者制作门头等牌匾时,要求广告公司引导市场主体开办者尽量用汉阴县书法家的墨宝进行制作。三是与住建局积极沟通协调,建议其在设立标识标牌时,按照不违背标准和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使用汉阴县书法家的书法进行制作和展示。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推崇汉阴文化,利用“人文汉阴”得天独厚的资源和条件打造出属于本县的特色和亮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
上一篇:关于加强监管提升汉阴炕炕馍品牌质量的提案[ 07-08 ]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大观音河水源地保护工作投入力度的提案[ 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