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级信息员工资发放的建议
名称 | 关于规范村级信息员工资发放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沈涛 | 签发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类别 | B |
正文 | 曾凡溧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村级信息员工资发放的建议》。 | ||||||
回复 |
您提出的全县141个村11个社区2个搬迁安置点共开发154名村级信息员,需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400号)明确的“谁开发、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并发放工资。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村级信息员续聘的通知》(汉人社发〔2024〕69号)文件明确,村级信息员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工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024年我局已下达第一批财政衔接项目资金,其中公益岗位补助资金973万元(其中用于公益岗位548万元,用于信息员工资425万元)。目前,425万元衔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负责发放全县村级信息员工资。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人社局进一步加强村级信息员的规范管理,确保全县巩固衔接工作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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