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复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
名称 | 关于修复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沈涛 | 签发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 类别 | A |
正文 | 代小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修复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 | ||||||
回复 |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通过以下途径予以解决:一是积极争取县政府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目前资金计划已按照要求下达到镇。二是以“千万工程”建设为契机,结合示范村建设,积极协助配合项目编制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示范村的农田水利设施基础。三是鼓励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动示范作用,运用“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修复建设,保障农田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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