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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平酒路17.5公里处至沙河村通组道路2.4公里修复的建议

名称 关于平酒路17.5公里处至沙河村通组道路2.4公里修复的建议
办理部门 县交通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唐继虎 签发日期 2024-06-20 发布日期 2024-06-27 类别 C
正文

       王显军代表:平酒路17.5公里处至沙河村通组道路2.4公里修复的建议。

回复

经现场确认,您所提公路为平梁镇沙河村通组公路,部分路段路基沉陷、路面破损属实。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该道路需由平梁镇沙河村管护及维修,但涉及民生福祉,确实是群众出行的难点、堵点,后续我局也会持续关注国家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弥补维修资金,积极协调平梁镇对相关道路进行修复,共同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