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撂荒地复耕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对全县撂荒地复耕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沈涛 | 签发日期 | 2024-07-07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 类别 | A |
正文 | 黎军代表提出的《对全县撂荒地复耕的建议》。 | ||||||
回复 |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撂荒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目前已出台《汉阴县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镇村按照“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乡村主体”的原则,分类施策,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正在研究制定《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2024年县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强化项目带动,用活土地政策等,支持村级产业发展。同时结合“千万工程”扩大金融支持和强化项目带动,支持各镇村在符合用地条件下发展“一村一品”,以产业发展来带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根据各镇村产业发展需求,我局已制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培训方案,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同时成立了四个技术指导组,通过农业微信群、现场会、培训会到各镇村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服务工作,解决农业生产中问题。 目前,我县已有部分镇村已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如观音河镇猕猴桃产业、双乳镇硒莲产业、铁佛寺镇中药材产业、汉阳和漩涡茶叶产业、涧池镇军坝村枞岭村红薯粉条产业、涧池镇紫云村蔬菜、平梁镇新河村蒲溪镇公星村富硒粮油产业、平梁镇兴隆村蚕桑产业,通过统筹利用撂荒地打造自己的“一村一品”产业,为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扶持,出台政策优化撂荒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耕地综合利用,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强化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确保我县名优特产品、富硒农产品持续外销,为乡村产业振兴贡献力量。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