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力农业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名称 | 关于聚力农业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沈涛 | 签发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日期 | 2024-07-06 | 类别 | A |
正文 | 丁林松委员提出的《关于聚力农业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 ||||||
回复 |
一、在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方面。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联农带农机制,促进群众增收。我县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每年出台产业奖补办法,为推动产业发展赋予了强劲动能。即将出台的《汉阴县2024年农业(富硒)产业奖补办法》文件,对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监测户予以奖补,助推农业产业不断做大做强。持续推进“三个一”产业发展和镇园产业联盟模式,落实市级“百园航母、千园提升、村村覆盖”工程,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推动现代农业园区扩面、提质、增效。 二、在打造品牌方面。按照“一业一标一品牌”的思路,聚力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安康富硒茶”“安康魔芋”“汉阴油菜”“汉阴大米”等农产品地标认定,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持续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工作,重点突出安康富硒农产品品牌推广,扶持企业在省内外重点区域建立富硒农产品专卖店,提升市场占有率。结合安康产业特色,坚持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系列活动,营造重农强农的浓厚氛围。 三、在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方面。一是按照“企业主体,政策奖补”的思路,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及融媒体特点,加大生态富硒农产品品牌宣传力度。持续推动汉阴富硒农产品“百市百店千点”工程,通过在其他城市开设专营店、设立代购点、入驻商超酒店专柜等形式,不断建立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汉阴富硒农产品知名度。强化供销社在农产品现代营销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健全供销销售体系。二是依托国家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交易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体系,依靠互联网电商的信息发布体系实现产销对接和物流匹配。利用832、天猫、京东、跨境电商、直播等现有网络销售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网络旗舰店。三是加大消费帮扶,落实专项奖励激励办法,运用网上销售、“三专”代售、预算定购、工会采购、干部帮销等方式,稳定苏陕协作和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供销关系,畅通购销渠道。 四、在技术培训促产业发展方面。推动专业人才服务基层,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基层实际需求,组成农技推广专家组、畜牧专家组等产业技术专家组,深入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和田间地头,采取典型示范、现场指导和举办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等方式,培训种植养殖示范户以及基层农技人员,普及农业实用技术,促进产业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我局今年也对我县特色产业(如:茶叶、蚕桑、猕猴桃等)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截至目前已举办产业实用技术培训16场,培训农民1600人次;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5场,培训高素质农民429人次。指导经营主体加强产业管护,采取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方式,增加产业发展效益,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产业发展土地增值增效。 五、在持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方面。一是规范合作社发展,制定《汉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汉阴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暂行)》等方案,强化对各类示范社的培育评定,促进示范社提升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指导合作社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一社五部”,引导产业相近、类型相似的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市场竞争力。全县目前已组建蔬菜、茶叶、猕猴桃等四个联合社。二是持续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4年底力争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市级产业化联合体1个。目前,我县已认定省级龙头企业9个,市级龙头企业12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个。三是积极培育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出台《汉阴县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23〕88号),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认定奖补。截至目前已累计认定488个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六、在加强乡村治理完善治理体系方面。我县积极推行“321”乡村治理模式,根据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持续推动任务落实。稳步推进30个示范村建设,其余村作为推进村持续推进,深化“321”乡村治理模式,抓好小微权力清单、党员积分制、清单制。“两说一商”、“一约四会”等工作载体和机制,实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高效治理体系新格局,推动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