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老城区组建片区物业的建议提案
名称 | 关于在县城老城区组建片区物业的建议提案 | ||||||
办理部门 | 县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张珍珠 | 签发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类别 | A |
正文 |
吴兆舟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县城老城区组建片区物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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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关于“由社区统筹、住建部门指导,尝试按区域组建片区物业”的建议。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我县城老城区单栋楼和老旧小区目前没有物业管理、乱丢垃圾、乱堆杂物、乱停车辆、安全管理无序等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按照“政府推进、社区组织、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已印发《无物业居民小区、单体楼物业管理工作导引》,协同各 社区分片区、分楼栋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协助指导城关镇政府、社区组建成立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33个。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得到彻底改变,并由业主委员会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自主选聘物业公司进驻或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小区,为逐步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奠定了基础。对尚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建议城关镇、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委员会过渡性机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与管理事项。 二、关于“帮扶单位协助,排查整改组建片区物业存在的问题;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如业委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小区成立业委会的目的更好地服务小区群众,融入小区自治管理,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但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完毕后,业委会后续管理履职较差,尤其是对小区安全、秩序管理、车辆停放、卫生保洁等基础性物业服务主动参与管理的少,把城市创建帮扶单位视为物业服务的主责单位,依赖思想严重。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加强同社区、业委会沟通衔接,大力宣传物业服务与管理政策法规,发挥小区网格化管理作用,以党建引领五同工作机制落实为契机,联合社区党组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来,为创建和谐文明的宜居小区出谋划策,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促进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以宣贯《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物业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认知,让物业服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主动关心、参与小区事务管理,支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共同创建美好宜居家园。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