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名称 | 关于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 ||||||
办理部门 | 县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张珍珠 | 签发日期 | 2024-05-28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类别 | A |
正文 |
徐家宪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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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有住宅小区152个(含单体楼),成立业主委员会41个,业委会成员为党员的28名,其中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36个(成立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9个),服务总面积263.68万平方米,服务总人口约5.3万人。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17家,从业人员491人,17家物业服务企业共有党员7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党员21人。另外,各镇100户以上的易地搬迁小区34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22个、村代管的小区12个)。 二、强化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协调制定物业收费细则。 目前,我县物业服务小区已基本形成了以业委会、社区、镇政府及物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监管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我局通过开展常态化房产领域季度检查、运用陕西省诚信监管平台等方式,对物业公司日常行为进行监管,并结合12345信访工单反映问题,不定期到各物业小区开展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对小区内违法搭建、违章装修、高空抛物、乱养宠物、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应急通道等行为进行严管,督促各小区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清零。我局已多次衔接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目前,物业收费标准正在由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制定当中,已进入成本核算阶段,预计今年三季度将出台《汉阴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供水、供电、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代收协议及明确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加收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目前,由于大部分小区未安装智能水表,无法实现供水公司直接向终端用户收费。对此,我局已经多次衔接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协调尽快签订委托协议。待《汉阴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统一实行一费制,不再向业主另行收取公摊水费。同时,责令物业企业针对物业收费和代收水费事宜,切实做好信息公示,加大政策宣传,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三、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关系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政府的形象,物业服务费用是维持小区物业服务基本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党员干部职工应当积极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履行业主义务。我局督促物业企业一是以服务业主为前提,正视自身的短板不足,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以服务质量获取业主的理解与信任;二是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小区公示栏、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上门与业主沟通,争取业主的支持;三是以党建引领五同工作机制落实为契机,联合社区党组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来,为创建和谐文明的宜居小区出谋划策,促进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调节化解物业纠纷。 随着业主对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对物业服务专业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小区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2023年至今,我局通过12345工单渠道化解物业小区居民矛盾纠纷319件,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后须记录到位,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给反映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力争做到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助力社区、小区更加和谐稳定,群众满意率99%以上。我局已组织召开房地产、物业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推动法治手段解决物业服务与管理纠纷,推进物业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将通过人民调解机制、多元化解机制、搭建沟通平台、整合各方力量,建立物业纠纷诉前调解联动化解机制,妥善解决好各类物业服务纠纷。我局已建立了物业领域纠纷台账,围绕问题根源,重点通过调解解决物业领域矛盾。对物业服务质量再提高,通过多元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率,要不断降低12345投诉率上下功夫,形成齐抓共管着力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热点难点乱点,全面促进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