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四批)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GK-2024-0080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20:36 |
来源: | 市委、市政府 | ||
内容概述: | 截至2024年11月11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9件,现将涉及我县1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
截至2024年11月11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9件,现将涉及我县1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2号信访问题为:廖女士租赁蒲溪镇天星村200亩荒山进行养殖,陕西华电汉阴光伏项目有限公司未经过其同意在山上建设光伏塔并滥砍滥伐,每逢雨天被砍伐的地方的泥土会流进池塘及养殖厂房内。 |
汉阴县 |
经核实,2024年5月陕西华电汉阴光伏项目有限公司在天星村五组实施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评、水保等手续齐全,施工地距廖某养殖场及池塘约300米,施工过程中仅对道路两边的灌木草丛进行处理,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滥砍滥伐及雨天泥水流进其池塘及养殖厂房情况。 |
不属实 |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蒲溪镇政府对陕西华电汉阴光伏项目有限公司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蒲溪镇负责对建设方和施工方全过程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如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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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