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akssthjjhyfj-GK-2024-0008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16:11 |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1个涉及秦岭生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反馈问题:汉阴县陕西汉建新材料公司砂石厂位于平梁镇安合村附近,占地面积约20.06亩,建成2处厂房约2532平方米,已审批用地13.21亩,超占6.85亩耕地堆放砂石料。目前加工厂已停产,厂区堆放大量砂石料,环保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
整改措施:1.针对超占6.85亩耕地堆放的砂石料,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负责督促企业于4月底前进行全覆盖,平梁镇负责督促企业于5月底前进行清理转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企业于11月底前恢复土地原貌。
2.平梁镇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督促秦岭生态环保网格员加大日常巡查排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消除隐患。
3.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对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密闭;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责任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平梁镇
整改情况: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6日制定并上报《汉阴县汉建新材料公司砂石厂扬尘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汉政办字〔2024〕39号),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陕西汉建新材料生产线一直未生产,占用6.85亩耕地堆放的砂石料已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已完成问题整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监督电话:0915-521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