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hyxczj/2024-8029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财社字〔2024〕71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4-12-16 15:45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安财社〔2024〕1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共计32.2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老红军”(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符合条件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发放时按具体用途列相应项。

  二、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该项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请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