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粮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hyxczj/2024-0035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建字〔2024〕155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26 16:05 |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粮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建〔2024〕2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省级粮食专项资金110万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陕西省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财建〔2021〕191号)有关规定,资金不得违规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发放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公用经费(包括项目前期费、审计费用、绩效评价费用、人员差旅费等)、偿还债务等费用支出。请你局接到文件后,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
管理与监督,并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 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请将此款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222019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