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梁司法所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
警用车辆是政法机关履行特定义务的专用装备,具有专属性、标志性、身份性的特点。自从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配备警用车辆以来,平梁司法所不断提高警用装备管理水平,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运转。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警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全体干警知晓,并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到警车专用、专人驾驶,杜绝外借和无证上路。
二是坚持非公务不在娱乐场所、酒店、宾馆门口停放,不用警用车辆参加婚礼、婚宴,驾驶警车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遵守交通法规。
三是加强对警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强化驾驶员的纪律观念、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干警和驾驶员进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知识考试和业务培训,提高驾驶技术,爱护、管理好警车。
四是坚持周末以及节假日无公务活动期间,按时将警用车辆统一停放在县局机关大院。对确实因工作需要用车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是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了司法所警车使用、干警作风、服务事项举报电话及投诉信箱,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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