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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汉阴加大监管力度控制负债规模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作者:邬正鹏 周晓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14 08:53

    今年,汉阴县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性债务规范化管理的力度,为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控制负债规模再加砝码。

    日前,汉阴县自2012年底下发《汉阴县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后,又出台了《政府性债务清理实施方案》,对2012年底以前该县、镇政府、村(居)委会、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承担临时任务的各指挥部或相应机构等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直接借入、拖欠或提供担保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核,债务清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一是锁定债务存量。此次清理工作按照“摸清基数、锁定债务、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要求各举债单位自查申报债务,锁定债务基数,建立管理台账。对政府性债务清理工作分自查上报、审核认定、完善管理等三个阶段进行,县债务审核小组将逐项、逐笔核实政府性债务,严格界定债务范围,剔除不实债务。
    二是严控债务增量。2012年底,该县专门出台了《汉阴县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各镇、各部门确需举债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同时对所有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汉阴县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进行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凡未经财政投资评审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不得组织招投标工作,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财政部门不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三是建立偿债机制。该县财政从2013年起按不低于当年可用财力1%的标准设立偿债准备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政府性债务化解的奖补。同时根据全县的政府性债务基数和债务类别制定债务化解计划,分年度下达化债任务,要求各举债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债务化解任务。
    四是建立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制度。该县规定对未经批准举债和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债务资金的,由县监察机关对举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县审计局将违规举债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结果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