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城建监察大队201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3-09-18 17:10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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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城建监察大队是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城区违章建房查处、燃气管理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汉阴县城建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为组织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编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汉阴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招聘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9月28日前在汉阴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校成绩优异。
    2、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9月29日至30日):
    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入库证、毕业生自荐书等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报名地点: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股
    联系电话:0915——5212343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的资格。
    (四)面试考察: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察。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组进行面试测评,依据得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政审:
    县住建局对确定的体检人员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县住建局会同县公安局、县计生局、县政法委进行审查鉴定。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取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与硕士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双方必须遵守协议,若单方面解除协议,按协议条款缴纳违约金。
    (八)办理录用手续:
    由县住建局会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被录用的人员为汉阴县城建监察大队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