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阳光小区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3-11-29 16:26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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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及《汉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由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经居委会(单位)初审、镇人民政府(单位)审核,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将阳光小区第二批公租房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享受对象公示如下(共158户,名单附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
在公示期内,对享受对象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县保障办反映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县保障办监督举报电话:5215501。
附:阳光小区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对象名单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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