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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办理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汉阴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14-01-03 11:05

沈海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吧监督管理规范网吧道德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网吧整顿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我局强化网吧监管,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我局坚决从严从重查处。2012年,由我局牵头,汇同县工商局、公安局、教体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次,对平梁、涧池、蒲溪等镇网吧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查重处,全力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网吧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个别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网络的无限开放性,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针对你们的提案建议,我局将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查漏补缺。

  一、网络中存在的不良信息问题

  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门负责网吧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和无照经营的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电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管。为防止未成年人上网和网吧场所的信息安全,文化部门和公安部门分别在各网吧安装了管理软件,对网吧的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监控。我文化部门将对重点巡查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巡查对象,增加巡查频率,建立日巡制度,规定网吧日常检查频率最低标准。

  二、关于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问题

  一是我局通过行业协会、举办网吧经营业主普法规培训班,对广大网吧经营业主进行守法宣传教育。要求网吧业主认真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增强了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和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评选了年度网吧行业先进单位,建立了健全了行业协会自律机制,业主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局于今年4月和全县7家网吧(汉阴县城2家,涧池镇2家,平梁镇、蒲溪镇、双乳镇各1家)业主分别签订了《守法经营暨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各网吧的从业行为。

  二是我局制定了“三条高压线”,即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性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运用社会监督堵漏洞。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学校、老师、家长、学生、社区群众)参与网吧监督,运用教育引导、劝阻说服未成年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另一方面运用检查监督等手段,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公布行政处罚程序,对一经查证的违法案件从速从严处理。

  三、关于网络监管机制问题

  在互联网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网络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对网络的监管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必不可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网吧市场的管理,进一步深入网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并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各个责任单位的协作,对我县网络进行齐抓共管,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管机制。

  希望能继续得到你们对我县文化事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