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收看《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10月23日上午,汉阴县审计局组织机关干部在电信局五楼会议室收听收看了《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该《条例》2014年7月31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共五章36条,本条例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新增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留部分工程价款在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等规定,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涵盖范围、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的职责和权限、审计人员及建设或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程序。条例的施行将为保障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发挥重要作用。
会后,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卫国同志强调:将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好该《条例》: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投资审计环境;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培训力度,切实掌握《条例》规定要求;三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四是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升投资审计规范化水平;五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树好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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