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征收
12月2日,汉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将于2014年12月提前征收2015年新到龄人员的保费。全县2015年后到龄人员的保险费缴费、审核工作从2015年1 月1日开始,3月30日结束。
汉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扎实部署,精心安排,五项措施确保新农保收缴顺利完成。一是提前征收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龄人员的保费,包括待遇核定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待遇申报资料一并收取。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征收完毕。二是认真做好续保群众的保险费收缴和新入保群众的信息资料完善工作,切实做到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票据规范,缴费及时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切实加强票据、收缴保险金的管理,及时结清票据,上缴保险金,保证资金安全,严禁出现票据丢失问题,严禁任何个人挪用、截留保险金。四是要加强审核把关,保证参保信息资料准确,严禁递交虚假信息资料,杜绝出现冒领保险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五是严格奖惩考核。全县将把这次参保工作列入各镇年度考核内容,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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